合同纠纷|“民旺云城”项目烂尾主张退款获支持
耿某于2021年5月与民旺公司签署《物业租赁合同》,购买位于佛山某地“民旺云城”项目物业,约定2022年8月31日(含)前交付物业。
耿某按照约定,向包括民旺公司在内的多名主体,支付“租金、推广费、装修费”,并与其他主体签署托管协议书。
期满,民旺公司未能如约交付,且经多次联系无法取得有效沟通。
耿某咨询广州杨森律师得知,所购买的项目已有多起诉讼案件,存在经营的不确定性。耿某向民旺公司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租金”款项,并要求相关主体返还以各种项目收取的费用。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民旺公司返还已支付的租金款,判决装修公司返还装修费用,判决某投资公司返还推广费用。
此外,法院还判决民旺鸿鑫置业公司对部分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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