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购买民旺云城商铺使用权商铺能退吗?

刘某(乙方、承租方)签订《[民旺云城]物业使用权定金确认单》《物业使用权转让合同》,乙方购买民旺云城项目商铺,该物业使用权的转让期限从本合同项下的物业交付给乙方之日起算满20年之日止,上述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免费展期至2052年9月30日。
合同还约定,甲方约定在2021年6月30日(含当天)前将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
2020年11月29日,各方签署补充协议,约定交付时间变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因项目进展缓慢,存在不能交付的可能性,刘某起诉要求解除签署的系列协议,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相关款项。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为租赁合同纠纷,租赁期限20年以内的部分有效,超出20年的部分无效。
民旺物业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刘某交付物业,如民旺物业未按约定期限交付,逾期超90天的,刘某有权解除合同。经查,至本案庭审之日止,涉案项目仍在施工,民旺物业仍无法履行向刘某交付物业的义务,刘某诉请解除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据,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