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000040索赔提示

2024年9月6日晚间,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蓝天或公司)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结论。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4日期间买入东旭蓝天000040,且在2024年7月5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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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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