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江苏舜天600287索赔提示

(2024-07-08 15:01:11)

2024年7月6日,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江苏舜天)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江苏舜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江苏舜天参与的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实质是合同、资金、票据流转构成闭环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无商业实质,不应确认相应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

江苏舜天通过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200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共计虚增营业收入10,333,448,392.98元,虚增营业成本9,398,996,635.72元,虚增利润总额934,451,757.26元。

2022年4月30日,江苏舜天发布《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通讯器材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对200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追溯调整,该公告中调整后的财务数据仍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江苏舜天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为:在2010年4月13日至2021817日期间买入江苏舜天股票(600287),并且在202181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主张权利。具体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特别提示的是,预估本案的索赔时效将于2024年8月届满,剩余的索赔时效已然不多!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江苏舜天600287索赔提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