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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600811预索赔提示

(2024-06-22 15:29:07)

2024622日,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东方集团)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涉嫌何具体违法行为,有待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调查结论。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2024622日之前买入东方集团600811,且在2024622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关注后续调查事宜,若被认定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损投资者或可主张赔偿。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东方集团600811预索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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