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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600190索赔提示

(2024-06-03 22:53:53)

2024年6月1日,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锦州港)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经查,锦州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锦州港为了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与大连和境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和境)等上述七家公司开展无商业实质的贸易业务。

2018年至2021年,锦州港与上述公司开展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期间买入锦州港600190,并且在2023年11月11日(含)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锦州港600190索赔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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