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600078索赔提示:违披索赔时效已不多,将于4月届满

2022年9月15日,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澄星股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47号)。
经查明,澄星股份、澄星集团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关联交易未信息披露;
(二)未按规定披露相关诉讼、仲裁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澄星股份罚款二百万元。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为: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9日期间买入澄星股份(600078),并且在2021年4月10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
以及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4月10日之间买入澄星股份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上两个区间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我们分析认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的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4月9届满,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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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