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索赔提示

2022年7月23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侯旭东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因未及时披露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被留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于2022年3月31日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
公司董事、总经理侯旭东于2022年4月1日签收相关通知书后,未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导致公司直至2022年4月15日才披露上述事项。
深圳监管局认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信披办法,遂出具警示函。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年4月7日至2022年4月14日期间买入劲嘉股份002191,并且在2022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据2023年半年报披露,因警示函引发的股民索赔涉案金额达3,530.48万元,案件尚未审理当中。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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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