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集团600734索赔提示

2023年12月8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实达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是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
二是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拟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2022年12月8日,实达集团因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证监会处罚160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1)2019年4月30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买入实达集团股票600734,在2021年10月20日(含)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
或者(2)在2021年9月18日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买入实达集团股票600734,并在2023年5月16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两期间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