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仪电气索赔提示600290索赔
2023年11月25日,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披露,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3]29号)。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7年,华仪电气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对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风机销售业务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涉及诺木洪、罗家山及渑池二期三个项目,上述事项导致华仪电气2017年年度报告合并财务报表涉嫌虚增营业收入34,725.64万元,虚增应收账款,并多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812.5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699.05万元。华仪电气2017年虚增风机销售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减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959.78万元、3,729.13万元、5,501.49万元、4,600.77万元和6,258.11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华仪电气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对华仪电气处罚300万元。
2021年6月9日,华仪电气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以及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被中国证监会处罚60万元。
不管是哪一次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1、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华仪电气股票600290,并且在2019年11月25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2、在2018年4月10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买入华仪电气股票600290,并且在2023年6月22日(含)之后卖出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
以上两个区间的投资者, 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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