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购买的兆基广场5号楼物业使用权逾期交付,可以退款吗?

(2023-11-06 11:07:36)

2019年6月16日关某与佛山市同景置业有限公司(同景公司)签订《兆基广场5号楼物业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同景公司将兆基广场5号楼X层X单元(兆基广场5号楼物业使用权)的物业使用权出让给关某,涉案物业的建筑面积39.89平方米,出让期限从涉案物业交付之日起至2038年12月31日。

另外,还进一步约定在关某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物业使用权出让款的前提下,同景公司自愿同意涉案物业由关某继续无条件免费使用至2058年12月31日止,涉案物业使用权出让价款为229000元。

此外,还与其他公司约定装修及物业委托管理事宜。

2020年6月之前,关某已将所有款项支付完毕,其中部分款项为以装修款名义收取。

关某诉称,同景公司至今未向关某交付涉案物业,已经严重违约。因涉案物业并未交付,《委托装修合同》及补充协议、《物业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已经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应当一并解除,并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使用权转让费用。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兆基广场项目于2019年11月14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证据显示该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合格,同景公司未将涉案物业交付给关某或交付装修。

法院审理认为,同景公司在《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同景公司在2021年12月30日仍无法交付涉案物业的,关某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截至本案法庭辩论终结时,同景公司未依约向关某交付涉案物业或将涉案物业交付装修,关某依法有权要求解除《出让合同》。

据此,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包括《兆基广场5号楼物业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内的合同解除,并返还已支付的款项。购买的兆基广场5号楼物业使用权逾期交付,可以退款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