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中萃广嘲艾特de圈子”使用权物业能否退款?

2017年9月10日,陈某与佛山市中萃置业有限公司(中萃公司)签订《物业定制合同》,约定陈某购买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X村X路X号中萃广场项目【艾特de圈子】某某某某单位使用权物业。
使用年限从2017年6月20日至2057年6月20日。支付款项分为使用权转让款及装修款项。
陈某于2020年10月31日收楼。另查明,涉案物业所在楼宇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权属人为白沙经济社。
陈某主张,为中萃公司当初在项目销售宣传时使用了以租代售的方式,使原告陈某误以为该项目交易为买卖性质,后发现该项目实质为物业使用权益租赁,遂主张返回部分租赁无效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虽名为《物业定制合同》,但符合租赁合同的特征,故本案定性为租赁合同。
故,涉案《物业定制合同》约定租赁期间超过二十年部分无效,因此,《物业定制合同》关于2040年2月29日至2057年6月20日的约定无效。
因《物业定制合同》部分无效,原告陈某诉请退还该部分租金,理据充分,予以支持,但对返还装修费用部分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