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农股份索赔提示600251索赔

2023年10月9日,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冠农股份)披露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号)。
2023年8月24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2023】4号)。
2023年4月22日,冠农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
中国证监会查明,冠农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相应报告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行为。
2023年4月21日,冠农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年度、2022年半年度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业务的对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追溯调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对冠农股份处罚210万元。同时,给予其他相关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这一处罚金额,较之前披露的事先处罚告知书有所降低,之前披露的拟处罚金额是300万元。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年3月26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买入冠农股份股票(600251),并且在2023年4月21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尝试选择起诉挽回部分损失。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等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冠农股份表示,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相关决定,上述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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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