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索赔提示603803索赔
2023年9月16日,瑞斯康达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瑞斯康达披露的2019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2019年营业收入35,133.19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8,754.52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378.67万元;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28,132.96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2,787.6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345.29万元。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对瑞斯康达处罚200万元,同时给予其他相关当事人不同程度处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20年4月24日至2021年6月1日期间买入瑞斯康达股票(603803),并且在2021年6月2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值得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目前剩余的时效已不多了。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值得注意的是,近两年涉及“专网通信”业务被罚的上市公司已有多起,包括ST宏达、航天动力、上海电气等起码十家以上上市公司。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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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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