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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堂索赔提示002433索赔

(2023-09-16 16:38:02)

2023年9月16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太安或太安堂或公司)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因公司和董事长柯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和柯某立案。

目前,尚不清楚具体的违法行为,有待证监会的进一步调查结论。

2023年7月19日,太安堂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 83号、【2023】84号)。

广东监管局查明,2019至2021年间,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2023年6月7日,控股股东尚未偿还的占用余额为49156.13万元。经查,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信披规定,广东监管局责令公司改正,并要求全面对公司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清收被占用的资金。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20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太安堂股票(002433),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司法实践中,行政调查或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所需时间普遍较为漫长,出具调查结论或作出一审判决时往往很可能已过时效。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太安堂索赔提示002433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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