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科技索赔提示830815索赔

蓝山科技830815违披处罚仍在时效内,受损投资者仍可主张赔偿
目前,法院已受理多起投资者诉蓝山科技证券索赔纠纷案件,目前多起案件尚在并案审理中。
2022年7月25日,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蓝山科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蓝山科技实际控制人以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蓝山科技因2017年-2019年财务数据造假,于2021年11月12日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具体违法行为可自行查阅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表示,暂定:在2018年3月26日至2020年11月27日期间买入蓝山科技(830815)股票,并且在2020年11月28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针对上述处罚认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索赔的时效为三年,剩余的诉讼时效已不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所需时间普遍较为漫长,作出一审判决时往往很可能已过时效。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