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ST星源(世纪星源)索赔提示

(2023-08-04 18:50:06)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世纪星源”或“公司”)公告一则立案调查进展,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3号)。

中国证监会查明,世纪星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未依法披露重大仲裁及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应前海东方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查封及冻结公司账面价值合计74,303.18万元资产。被查封、冻结资产账面价值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7.05%。世纪星源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未依法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017、2018年度,世纪星源为实际控制人丁芃提供多笔担保,金额金额高达1.5亿元。世纪星源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中对上述对外担保情况予以披露,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证监会对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世纪星源股票(000005),并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及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ST星源(世纪星源)索赔提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