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博动力索赔提示

2023年8月1日,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越博动力或ST越博)公告称收到深圳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
交易所查明,公司存在三大方面的违规行为,包括业绩预告违规、会计差错更正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信息。
2023年3月23日,因未及时披露诉讼情况被交易所出具监管函。
2023年4月26日,因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逾期及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信息,被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2022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越博动力(ST越博300742),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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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