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智造(东方网络)索赔提示

2020年11月20日,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在更名为广西东方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智造或者公司)披露,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事项,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为:在2019年4月26日到2019年8月7日期间买入东方智造(原东方网络,002175),并且在2019年8月8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诉讼时效为三年,该案的诉讼时效也将于2023年11月份届满,剩余的索赔时效不多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起诉。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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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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