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截止!凯乐科技投资者及债权人注意
(2023-06-19 10:02:24)2023年4月27日,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凯乐”或者“凯乐科技”或“公司”)对外发布公告称,2023年4月21日,荆州中院裁定受理凯乐科技(或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4月23日指定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作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通知指出,债权人应于2023年6月25日前备齐债权申报材料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债权申报须知》)。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022年12月3日,公司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71号)。
证监会经查,认为凯乐科技等涉嫌的违法事实:2016年至2020年,凯乐科技与隋田力合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合作期间,凯乐科技仅在2016年存在少量专网通信业务。其他专网通信业务均为虚假,仅是按照合同规定伪造采购入库、生产入库、销售入库等单据,没有与虚假专网通信业务匹配的生产及物流,以此虚增收入、利润。
五年虚增收入高达512.25亿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的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在2017年4月19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间买入凯乐科技股票(600260),并且在2022年5月24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
目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建议尽快向管理人提出申报。
申报方式见现场申报和非现场申报,具体可见公司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