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索赔提示
2023年6月2日,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冀中能源或者公司)对外披露称2023年5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冀中集团、公司以及相关当事人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冀中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0年6月11日,冀中能源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达到63.51亿元,首次超过已披露的最高限额。冀中能源未及时披露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情况,冀中能源直至2021年4月29日才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冀中能源处罚50万元。同时,对于其他相关当事人不同程度的处罚。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0年6月11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冀中能源股票(000937),并且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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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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