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控科技索赔提示
2023年6月2日,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安控科技”或者“ST安控”)对外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经查明,安控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安控科技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以及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未按规定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控科技全资子公司杭州青鸟应收账款余额中应收慈溪金轮金额为5,405,815.00元、应收深圳标盛金额为10,809,670.48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慈溪金轮、深圳标盛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当年未回款或回款较少,公司仅按照账龄分别计提坏账损失736,919.10元、3,089,058.43元,计提不符合相关会计规定。
未按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商誉账面价值277,291,754.08元。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告时,未聘请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未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未按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不符合会计相关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安控科技处罚200万元。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安控科技股票(300370),并且在2021年4月23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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