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哲索赔提示

2023年5月4日,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伦哲”或“公司”)公告称,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2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海伦哲2016-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2月,海伦哲完成对连硕科技100%股权的收购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6-2019年,为完成业绩承诺,在未开展真实业务的情况下,连硕科技虚构与相关公司采用制造虚假生产、出库及物流等资料,形成造假业务闭环,进而虚增各期收入和利润。
二、海伦哲未按期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8月31日,海伦哲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违反证券法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中国证监会合计处罚海伦哲350万元。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期间买入海伦哲股票(300201),并在2021年10月26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