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科科技索赔提示

2023年4月28日,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荣科科技”)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号。
2023年1月10日,荣科科技”对外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告知书。
经查明,荣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重大担保。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荣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2021年6月21日至2022年4月28日买入荣科科技股票(300290),并且在2022年4月29日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