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索赔提示

2023年4月7日,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宜通世纪或者公司)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3】2号)。
2022年11月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查明,有关宜通世纪涉嫌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
2016年10月,宜通世纪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发行2,178.99万股及支付现金44,000万元的方式向倍泰健康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手方收购倍泰健康100%的股份,交易总对价为10亿元。收购完成后,倍泰健康成为宜通世纪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宜通世纪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017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倍泰健康通过财务舞弊行为,虚增收入9,734.39万元,虚增成本5,260.99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83.86万元,分别占宜通世纪当期披露数额的 3.7%、9.75%和15.67%,导致宜通世纪2018年4月3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4月11日披露的《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公司的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拟对公司处罚30万元。
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8年4月3日至2022年11月3日期间买入宜通世纪股票(300310),并且在2022年11月4日(含)卖出股票遭受损失的投资者。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违法行为发生在新证券法施行之前,证监会引用旧证券法给予处罚,处罚金额较小。根据旧证券法的规定,违法披露的定格处罚为60万元。
目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试图通过诉讼挽回损失的,可以选择起诉维权。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