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新疆浩源索赔提示

(2023-04-02 13:29:00)

202184日,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疆浩源”或“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 4号)。

经查明,证监会认定新疆浩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新疆浩源未按规定披露其为关联人提供8000万元担保及因担保责任产生的6007.5079万元资金占用的事项。

二、新疆浩源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事项。

监管局对新疆浩源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

2019330日至2020413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并且在2020414日(含当日)卖出或者仍然持有该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可移步关注公众~号“金融法律实务评论”

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新疆浩源索赔提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