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002766)受损投资者征集信息

2020年12月11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索菱股份或者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1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5号)。
根据公告记载,索菱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索菱股份《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索菱股份《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索菱股份《2018年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作出责令索菱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并对其他责任人作出了不同的处罚。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律师团队认为,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间买入索菱股票(002766),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拟索赔投资者,可以与我们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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