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传媒(002181)索赔投资者征集信息

2019年2月18日,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粤传媒”)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 》。
2021年4月29日,粤传媒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9号)。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包括欺诈发行、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根据目前的资料分析,律师团队将索赔条件暂定为:在2013年10月28日到2016年10月19日之间买入粤传媒(002181)股票,并且在2016年10月2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粤传媒(002181)股票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拟挽回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联系本律师沟通代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