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航(600221)索赔投资者征集信息

2022年8月11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者“海航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23号)。
根据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认定公司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一、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
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包括欺诈发行、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根据现有公开资料,律师团队暂定ST海航索赔条件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期间买入ST海航(600221)股票,并在2021年1月30日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索赔。
拟挽回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联系本律师沟通代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