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帮凶
据媒体报道:每当有一位贪贿在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贪官被揪出后,背后行使贿赂的人大约在几十人之多。
这些贪官大都是政府官员或是手中握有人亊大权的人,若不然就是国企的老总,总之,凡是给这些人行贿的人,一定得在政治上有所求,好借着杆子往上爬。
奇怪的是,这些贪官们被揭露后,大都判个“死缓”并没收“个人财产”,至于其余财产究竞流失到谁手里,既便是“全家享用”了,恐怕也沒有人再追下去。因此,某种程度上说“官官相救”,也就不足为奇了。
更让人感到不解的是:这些早就应该露馅的贪官早该被绳之以法了,但不知什么缘故,这些曾经手握重权的人,不是被调往异地任职,或是升迁或是降职任用,直到“东窗事发”,一般都在几年或十几年后,而贪贿的数额已令人咋舌了。
还有一层令人惊诧的是:这些贪官们犯了”受贿罪”,但贪官周围的那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行贿的官员们呢?却并沒有因此而受牵连, 只是一般性的调查取证, 然后完事大吉, 并不做任何处理.
在我囯的刑法中, 贪贿和行贿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试想, 一个贪得无厌的赃官, 如果没有哪个小官吏去给他送贿, 那既便他再贪, 也不还是”无源之水”? 就像一个嫖客, 没有妓女上门, 即使慾火中焼, 还不是自个在那里抓耳挠腮?
偏偏有那么些双眼睛在盯着贪官们手中的权力, 这些行贿的人, 抱着自己的私利和目的, 一笔又一笔的把钱送到贪官的手里, 吃人的嘴短, 拿人的手软, 时间一长,小官吏成了中官吏,大官吏, 这些人的目的达到了, 而贪官也被送进了监獄..
这样说起來, 行贿的小官吏就成了推波助澜的帮凶, 可竒怪的是, 贪官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但那些帮凶们却做”鸟兽散”, 连个被处理的下文都没有. 这让我不禁想到了中囯的封建社会, 那时的帝王和监察御史们, 别说你贪了污, 就是你保举错了人,都要跟着”连坐”, 更别说继续做官了.
今天的法制社会, 比起那个时代來, 不知要进歩了多少倍, 但惩治腐败的力度呢? 却不知要倒退了多少倍, 难怪这些大小贪官如割韮菜一样, 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
如此说來, 这治贪还得从源头上抓起, 而这源头也恰恰是如雨后春芛般的官吏们, 不, 还有”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