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学生宿舍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干部干事培训大会会长发言稿
(2012-10-04 17: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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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第一届“学生宿舍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
干部干事培训大会会长发言稿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年在我们宿管会近20年的发展史上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5月,结合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模式改革,为加强对公寓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将原来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从校学生会生活部下面独立出来,更名为“学生宿舍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简称依然为“宿管会”),由学校学生处直接管辖,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直接指导的一支学生干部队伍。宿管会下设办公室、督检部、宣传部、调研部、事务管理部、组织策划部6个部门,各个楼栋分宿管会设有舍长、楼长、消防安全员、楼风督导等职务。宿管会主要负责开展公寓区学生文化建设以及基础文明行为的检查监督等,配合和协助老师开展相关工作。学生处还将加强对我们学生干部的培训与指导,指导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寓区文化建设活动,如:五星文明楼、五星文明寝室的评比答辩等,营造公寓区争先创优的良好育人氛围。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一)各级学生干部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和感召力
(二)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三)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没有因任何不文明或违纪行为受到学校或各学院的处分。
(四)要虚心接受广大同学合理的工作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
(五)要有“服务”大家的强烈意识,不允许宿管会干部有任何脱离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第六条
(一)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善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接收广大同学的监督。
(二)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精神,用于承担宿管会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第七条
除以上七条;章程还规定了每个职务具体职责(详见大屏幕——浏览即可),望在坐各位宿管会干部下来后在部门或者楼栋宿管会的组织下仔细阅读、学习。
(本期工作计划一览表——一个页面简单讲一下)
我相信宿管会更名后同样会延续之前的优秀作风,秉承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宗旨,做好公寓区的桥梁作用,切实为同学们服务,丰富广大同学公寓区文化生活。 “学生宿舍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也会在原来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加强对重庆邮电大学A、B、C、D四个片区的34个楼栋的管理服务及文化氛围建设,扩大“消防安全月”、“寝室文化艺术节”等大型主题活动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我们对内要尽快完成从一个校级学生部门到一个校级学生组织的转变,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宿管会整体干部素质,规范日常工作。同样我们坚信在学生处领导和老师的关心指导下,在我们在坐所有宿管会第一届学生干部的共同努力下, “学生宿舍自我管理与服务委员会”这一崭新的校级学生组织会变得更加的团结、强大、高效,涌现出更多优秀的学生干部,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