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青春不曾美丽》题外话
(2013-05-28 15: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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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情感八零后 |
分类: 情感 |
写文,博客、杂谈、小说,草草算来,几十万字,这个数目相对于那些动辄几百万字的大神们自然不算什么,但
对于资质鲁钝的我来说已经算是了不起的成就。对于写作,我一向有一个原则,要么不写,要写就要对得起读
者,最起码给自己一个交代,将近三十岁的人了,不能再写得那么幼稚,背着这样的包袱,每一个字我都写的谨
小慎微。
丽》勉强及格,写完以后拿给几家编辑去看,说写的还凑活,就是没有名气,还在商讨,也在意料之中。名气这
东西,不想萝卜白菜,浇点水就能长出来还能卖钱,在同龄搞文字的人中,除了少数几个获得了经济上的成功,
大多数都熬在某个工作室或者出租屋里过着憋屈的生活,苦苦等待着一个虚无缥缈的机会。用贾平凹老师的话说
文人“没有倾城倾国貌,唯有多愁多病身”,在这样一个文学遭阉割,遗忘远比牢记容易的时代,这种情况愈演
愈烈。虽然我一直认为我最喜欢的是写作,最擅长的是写作,最想干的工作也是写作,但我只会把它当作爱好,
因为我还得吃饭,还得好好地活着。
过去了就过去了,倒是写作过程中的那些经历,现在想起来还回味尤深。
很多,聊这些年的状况,聊那些儿时的岁月,彼此都唏嘘不止,屈指算来,时间最长的一位差不多将近二十个年
头不通音讯,也算是意外收获。
沉,不太正常。从年龄这个层面讲,我们确实还算处在有为之年,只不过在苦逼的现实里挣扎求存,面对工作、
房子、车子、票子,从心理的层面讲,我们已经慢慢苍老,少了很多情趣。我们老的是心,不是年龄!
丽》进行到结尾部分的时候,我的生活一夜之间变了颜色,朋友见弃,挚爱背离,那段时间,如果没有写作的支
撑,我很难走过来。我用三年时间记住一个人的点点滴滴,一颦一笑,现在却要把这些慢慢忘记或者藏在心中一
个隐蔽的角落。坦诚点说,直到现在,看到某个熟悉的场景,我依然会想起某个人的身影,我不知道用多少时间
才能完全恢复,不受影响,也许三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也许就是一辈子。但是无论怎样,我都会微笑着面
对,因为你流泪,没人替你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