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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见分晓

(2016-05-28 08: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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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听证会上见分晓 
  新文化讯(记者 胡晶) 为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吉林省物价局拟于近期召开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听证会,对我省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公开听证。

  昨日新文化记者从吉林省物价局获悉,听证会参加人数为26名,其中包括2016年秋季入学就读高一的学生家长代表12名,由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价格主管部门委托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其中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城市各推荐一名城市高中学生家长;白山、延边、松原、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州)各推荐一名农村高中学生家长。

  普通高中学校代表4名,由省教育主管部门按城市和农村高中各2名代表推荐。专家学者2名,由省物价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由省物价局聘请。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6名,由省物价局聘请。

  听证会参加人要符合4个条件,一是吉林省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三是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四是同意向社会公开个人姓名及职业信息,能亲自参加听证会并能自觉遵守听证会纪律。

  据悉,听证会还设旁听人3名,旁听人须符合听证会参加人条件,旁听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吉林省物价局报名,省物价局将按先后顺序确定旁听人员,额满为止。报名地址是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60号,报名电话0431-8850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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