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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老板为啥主动交执行款?

(2016-04-13 1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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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新文化延边讯(记者 杨威 通讯员 李钟瑞) 2月25日,珲春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法官办公室的电话响起,原来是被执行人———珲春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陆某打来的,“高法官,我和爱人在三亚,你把法院账户告诉我,我马上让公司财务把钱打到你们账户……”

  曾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工人受伤赔偿款的陆某,这次为何这么主动呢?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

  陆某的公司要在珲春建一家工厂。2014年5月建厂期间,施工人员金某发生安全事故,腿部及腰部骨折。法院判决,陆某的公司要支付金某赔偿款30余万元,经珲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后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单位,但陆某接到执行通知后,要么不接法官电话,要么说没钱,要么说出差或者回家探亲不在珲春,总之以各种理由推托。

  受伤的金某申请强制执行,但该企业只建设了厂房,一直未投入生产,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2015年10月,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执行法官终于在珲春市宾馆找到了陆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在2016年春节前还清所有欠款。

  执行法官正式通知陆某,如果到期不能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有权利要求法院将把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陆某承诺一定按期履行。但2016年春节期间,陆某又不知去向,原来,他春节前就带着妻子坐飞机到三亚度假去了。春节假期刚过,上班第一天,高法官通过网络系统将陆某及其公司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过了正月十五,陆某准备买飞机票回长春老家时遭拒,航空公司告知:“你没有资格购买机票,除非你把拖欠的赔偿款还上,因为你的名字已经上了全国法院系统的失信人员名单。”这下,陆某傻眼了。他思索再三,给高法官打了电话。2月26日,他将30多万元执行款汇到法院,法院将他的名字从失信人员名单上除去,他终于能够购买机票返程了。而受伤一年多的金某,也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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