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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下午4点50分左右,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松原大队民警刘铁、乔志明在松原西收费站口执勤,在对号牌为吉D303××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的过程中,该车驾驶员称驾驶证丢失,只出示了行车证。民警又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员又说身份证也一起丢了,并支支吾吾地不肯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反而一再向民警诉说他一个人跑长途运输的困难,还拿出现金恳求民警放行。
该驾驶员的表现更加印证了民警心中的怀疑,两位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询问,但驾驶员拒绝回答问题,也不向民警说明自己的身份。民警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平台对其驾驶的车辆进行查询后发现,该车近期有处理过交通违章的记录,留有处理违章的驾驶员信息。
听到民警将处理违章的驾驶员电话号码说出后,闭口不言的驾驶员终于说话了。原来,驾驶员宁某是辽宁省开原市人,此前并未考取过机动车驾驶证,由于雇的司机生病,货物必须按时送到,只能自己铤而走险,在无证的情况下驾车送货。
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两千元的处罚。
考虑到宁某车上的货物不能及时送到可能出现高额赔偿,民警通过多方联系,终于说动宁某的一位大庆市具有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资格的朋友蔡先生,蔡先生答应民警立即赶来并保证将车上的货物及时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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