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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校车事故说开去(杂谈))

(2016-09-26 08:05:59)
标签:

杂谈


                            由校车事故说开去

                     (杂谈)       

由校车事故说开去(杂谈))
                                                      (网络图片)

近几年来,幼儿园大都配备了校车,这是一件幸事,好事,我为之欢欣鼓舞,拍手称快。

但是,兴奋之余,我又感到不安起来,夜不能寐。因为,校车事故接连不断,屡屡发生,有例为证。远者不说,河南睢县职工幼儿园发生在2016年“9.22”的校车事故,而且发生在一个十字路口,造成13人幼儿受伤,其中2人因伤势严重,虽经多方抢救,仍不治身亡,让人触目惊心。

据悉,双方司机都有一定不可推卸的责任。

造成如此严重后果,究其原因,是因为路口没有红绿灯吗?不!是因为路窄吗?不!笔者认为,主要是因为开快车、开“英雄车”的结果!

我还是先给大家说一说肇事现场吧,事故发生在睢县振兴大道与泰山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振兴大道为南北对开六车道,两侧还有人行道。泰山路为东西大道,中间设有隔离带,好似高速路一样。而这两条大道相汇的交叉路口,宽敞无比,南北也好,东西也罢,可以说都没有任何障碍物。你说在这样的特定地方和环境下,竟然还会发生校车与货车相撞的事故,难道这两个司机在老远的地方,就看不到对方的车过来吗?!要说都没有看见,我看那是活见鬼!

这不能不令人怀疑!不能不令人担忧!不能不令人愤慨!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让一步海阔天空,抢一秒祸害无穷!”校车拉的是幼小的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命运和希望!作为货车,包括其它一切车辆,在通过路口时,在交通拥挤的地方,在与校车相遇时,都应该采取“高姿态”的态度,主动谦让校车,躲开校车,让校车先行通过。更不能与之相撞,撞不得,撞有罪!

作为校车司机,更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历史重任,时时刻刻把车上拉的孩子,当着是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孙子那样去对待,责任重于泰山,自觉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不论在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决不能开快车,开英雄车,决不能存有不论什么车,都得让我先行通过的侥幸心理和误区。

由此可见,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看来提高驾驶员的素质修养、职业道德,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几天了,但是,它一直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是啊,难道还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我但愿校车事故从此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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