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干部选拔裸官公平原则越权本分 |
分类: 随笔 |
领导干部选拔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这条规定阻止了“裸官”高升的渠道,说明国家对一些干部为自己留后路的行为进行了防范,说明对官员的要求更高了,对官员的约束更大了。 同时也说明了“裸官”为国家经济、安全等问题带来了不少隐患,一些官员既能够在官场一路顺风,又能够为身后的风险找到一条出口,把所有的好处都占尽,这实在是不太符合“公平”原则了。 但是社会的整体运作法则是“公平”的,干部选拔条例对“裸官”的选拔规定,就体现了公平原则,这是社会“公平”法则在政治领域的表现,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公平”最终将会战胜“不公”。 |
一个人不可能把所有的好处占尽,既然是坐在让人羡慕的位子,就要受到相应的约束和监督。 其实,任何人都应该处处约束自己,不管是不是官员,都不能够总是为自己打算,还要考虑到社会上的其他人,考虑到社会,这并不是什么高调,一个人总是为了自己,怎么会获得社会和他人的尊重呢?怎么会有好的下场呢? 提出禁止提拔“裸官”,并不是对官员的限制,而是为了保护尽职尽守的官员,如果有些事情危害了大家的利益,就会有相应的法规出台干预,这是必然的,如果你不去做越出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那些法规对你就不起作用。 社会总会扬善止恶,总会为本分的人留有出路,所以,还是要本分一些吧,还是不要把所有的好处都占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