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有哪些限制
(2012-09-23 17: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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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化妆品生产健康检查病毒性肝炎从事杂谈 |
分类: 乙肝病毒携带者 |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问题是一直以来比较受关注的一大社会问题,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中遭到不科学的歧视而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那么究竟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有哪些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该如何选择就业呢?
专家表示,我国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的限制如下:
1、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工作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受病情影响是决不能从事这一工作的。
2、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工作从事饮水、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符合这一条件。
3、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化妆品生产的工作化妆品生产工作需要生产人员与化妆品直接接触,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规定,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凡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是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4、乙肝病毒携带者还不能从事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肝病专家介绍,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康复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在这项工作上是受限制的。
以上即是有关“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有哪些限制”的详细介绍,为了保证乙肝病毒携带者自身以及他人的健康,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一定要遵守以上限制的行业,这样患者才能避免将病毒传染他人。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专家还是建议患者积极的去专业的肝病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以免病情恶化,导致更严重的身体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