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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位银行家朋友问我:“你几时开始晓得赚钱?”
“当我发觉有钱好过没有钱的时候。”我答。
他又问:“那是几时?”
我新算一下,答:“十岁。”
那年头我的钱来自父母,他们给多少零用,我用多少,这还不打紧,我用在什么地方,他们也要管。
记得我跟带大我的谊母上街去,她老人家有个一见街边乞丐,定必施舍的习惯,传授给我,时至今日,依然乐此不疲,且发现比写支票捐款去慈善机关的感觉还要好。
当日,我的小荷包内没有一毛与五分钱,只有一个五角硬币,于是掏出来给了小乞丐。
回家去母亲问我怎么一天就花掉五角,我把经过告诉她,给她骂个狗血淋头,认为我过分“大手笔”。
我忍耐着不造声,翌晨,父亲叫我起床,陪他去圣尼地城的金银贸易场游泳棚游早泳。乘电车到达西环尾,还要走一段路才到泳棚,我于是对父亲说:“走路太辛苦,我不去了,除非你花一元五角请我坐计程车,或者给我一块钱打赏。”
父亲计算过后给我一块钱,以劳力及心机赚了这一块钱之后,下午昂首阔步与谊母去看公余场,四毛一张戏票,两个人入座,碰到乞丐,立即施舍五角,余下一毛钱还买了一大包鸡仔饼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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