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氏长庆集》序
《白氏长庆集》者,太原人白居易之所作。居易字乐天。乐天始言,试指“之”、“无”二字,
能不误。始既言, 读书勤敏, 与他儿异。五六岁识声韵,十五志诗赋,二十七举进士。贞元末,进士尚驰竞,不尚文,就中六籍尤摈落。礼部侍郎高郢始用经艺为进退,乐天一举擢上第。明年,拔萃甲科。由是《性习相近远》、《求玄珠》、《斩白蛇》等赋及百道判,新进士竞相传于京师矣。会宪宗皇帝册召天下士,
乐天对诏称旨, 又登甲科。未几,入翰林掌制诰,
比比上书言得失。因为《贺雨》、《秦中吟》等数十章,指言天下事,时人比之《风》、《骚》焉。
予始与乐天同校秘书之名,
多以诗章赠答,会予谴掾江陵,乐天犹在翰林,寄予百韵诗及前后数十章。是后各佐江、通,复相醉寄。巴蜀江楚洎长安中少年,递相仿效,竞作新词,
自谓为元和诗。而乐天《秦中吟》、《贺雨》、讽谕等篇,时人罕能知者。然而二十年间,禁省、观寺,邮候墙壁之上无不书,王公、妾妇、牛童、马走之口无不道。至于缮写模勒,
衔卖于市井, 或持以交酒茗者, 处处皆是。其甚者有至于盗窃名姓, 苟求自售,杂乱间厕,无可奈何。予尝于平水市中, 见村校诸童竞习诗, 召而问之,
皆对曰:先生教我乐天、微之诗。固亦不知予之为微之也。又云鸡林贾人求市颇切, 自云:本国宰相每以百金换一篇,其甚伪者,
宰相辄能辨别之。自篇章以来未有如是流传之广者。
长庆四年, 乐天自杭州刺史以右庶子诏还,
予时刺会稽,
因尽征其文,手自排缵,成五十卷,凡二千一百九十一首,前辈多以前集、中集为名, 予以为陛下明年(秋)当改元,
长庆讫于是,
因号曰《白氏长庆集》。大凡人之文,各有所长。乐天之长,可以为多矣。夫以讽谕之诗长于激,
闲适之诗长于遣,感伤之诗长于切,五字律诗、百言而上长于赡,五字七字、百言而下长于情,赋赞箴戒之类长于当,碑记、叙事、制诏长于实,启奏、表状长于直,
书檄、词策、剖判长于尽。总而言之,不亦多乎哉!至于乐天之官族景行, 与予之交分浅深, 非叙文之要也,
故不书。长庆四年冬十二月十日微之序。
(《白氏长庆集》卷首,文学古籍刊行社1955年版)
注释 贞元——唐德宗年号(785—805)。六籍——六经。校秘书——即秘书省校书郎。谴掾江陵——指作者被贬为江陵(在今湖北省境内)士曹参军之事。掾:副官、属吏。平水:地名。在今山西省临汾一带。鸡林——古国名,即新罗。在今朝鲜境内。长庆四年——公元824年。长庆,唐穆宗年号。刺会稽——担任越州(古称会稽,即今浙江绍兴)刺史。讫于是——到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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