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者法象”与“道合自然”
(2014-09-04 11: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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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书造化美学思想物类物象 |
分类: 书法艺术 |
书法为什么能具有这种普泛的道合自然、体于自然、功均造化、效法天地的特质,对于这―问题,还可联系张怀灌有关行、草书的美学思想来理解:得物象之形,均造化之理。……囊括万殊,栽成一相……是以无为而用,同自然之功;物类其形,得造化之理,皆不知其然也。(《书议》)形见曰象,书者法象也。心不能妙探于物,墨不能曲尽于心,虑以图之,势以生之,气以和之。神以肃之,合而栽成,随变所适,法本无体,贵乎会通……万事皆有细微之理,而况于书?……(《六体书论》)草书者……?探于万象,取其元精……(《六体书论》)
作为今文书法代表的行草书,不同于古文书法的篆书,它不是一个个拘守于象物之形,而是以获得了高度自由的连绵的线条, “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这种“无声之音”、 “无形之相”,它所吸取的是自然万象的元精、神韵……从而契合于“造化之理”、 “自然之功”。对于张怀灌这方面的书法美学思想,曾作过这样的概括:
张氏首先把“书”和“象”跚绾结起来,提出“书者法象”的美学命题。但是,它的妙探于物,不是“依类象形”式的古篆书的造型摹拟,而是总体精神上的汲取。书法对于自然元精的汲取,是“势以生之,气以和之。神以肃之,合而裁成”。这是说,一方面,“书者法象”;另一方面,又是“法本无体,贵乎会通”。也就是说,书艺所效法的,是自然万象的“势”、“气”、“神”,把它们融之于书,合而裁之,会而通之,因而与自然万象的精神、意味、气势、形式……存在着某种契合关系。
从历史上看,行草书这一特质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间不断积淀着一代代书家们“追虚捕微,探奇入妙” (《六体书论》)、“唯变所适”、 “贵乎会通”的成果。而书家们的这种胸储造化, “囊括万殊”的体悟,可以是有意识的,也更多地可以是无意识的,或者是间接的、曲折的,甚至是不知不觉的,用张怀灌的话说,是“不知其然也”。在这方面,解缙《书学详说》曾这样描述: “一旦豁然贯通焉,忘情笔墨之间,和调心手之用,不知物我之有间,体合造化而生成之也。” 当然,这也还是一个代代相续的历史过程。
对于书法的这种“道合自然”的微妙性质,阐发得最有深度的,除了唐代的张怀罐外,还有清末的刘熙载。其《艺概?书概》写道:与天为徒(与自然交朋友)……天,当观其章¨…?学书者有二“观”,观物以类情,观我以通德。如是,书之前后莫非书也……
书当造乎自然。蔡中郎(蔡邕)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末及由人复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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