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9年瑞安市中小学(学前)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分类: 教育科研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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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
瑞教中心科〔2018〕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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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9年瑞安市中小学(学前) 教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
一、论文主题范围:
论文要聚焦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有效学习”课堂变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核心工作,突出“核心素养下的教学实践”主题,言之有据、语言简洁、表述规范。有关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课程建设、教学评价、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内容的研究论文均可参评。
以课题报告、教学案例形式撰写的,以及已经参加瑞安市级及以上评奖活动的文章或发表的论文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教育管理、小班化教育、STEAM教育、创客教育、校本教研、教师教育、教育评价、德育管理等方面内容的论文已经纳入“2019年瑞安市教育管理论文评选”,不列入本次评奖范围。
二、论文评选办法:论文由各教育学区和直属学校推荐选送,希各教育学区和直属学校一定要做好论文的初评工作,严格按照论文推荐数和推荐要求选送(直属学校每门学科推荐的论文不得多于论文推荐总数的30%,超过推荐数的论文不予评审)。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最后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篇,于4月下旬公布评选结果,由组织单位发给证书。
论文推荐篇数如下:
注:其他直属学校各送5篇。
省一、二级公办幼儿园各送5篇;其他公办幼儿园各送2篇(民办幼儿园教师论文评比单列,不纳入此次评比,通知另发)。
高中选修课程(生涯规划)、综合实践活动、精准教学、教学评价与考试等类别的论文不占推荐的名额(但同一年度参评论文每人限报一篇)。
1.每位教师限送一篇论文,论文的撰写要符合文体特征,并要包含“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参评论文的字数限制在6000字以内,标题为3号黑体,正文为小4号宋体,A4纸张,每页格式为固定值,论文正文请双面打印(封面不双面打印)。超过7000字,不予评奖。文章中引用他人的观点要尊重他人著作权,“参考文献”内容与本文实际参考要一致。
2.参评论文一式3份,其中2份封面贴统一规定的评审封面(见附件1),另外1份不贴封面,所有正文内不署学校及教师姓名。评审表必须正确填写论文类别编号(见下页)和其它信息。
3.凡组织教师参加教学论文评比的学校,须对教师参评论文进行筛选(可在网络上进行搜索),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教学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他人论文的现象(相似度≥30%即定为抄袭),三年内不准参加论文评选,并由教育局纪委根据有关条例和文件进行处理。
4.各教育学区(直属学校)按照论文推荐数于2019年3月14-15日将纸质参评论文一式3份,按论文类别编号顺序整理好(附1份打印好的推荐清单,纸质论文排序与推荐清单一致),送瑞安市教师发展中心(周松路原教师进修学校教学楼一楼资料室),联系人:陈荣,联系电话:651270。将《论文推荐清单》(Excel格式,见附件2)及参评论文内容电子稿(word格式,教师论文电子稿以“论文编号+教师姓名”命名,如教师李三撰写的小学语文学科论文命名为“2-李三”,再以学校为单位命名文件包,最后以学区为单位命名打包)发至以下邮箱:rajkscr@163.com。
5.学科论文类别编号如下:
6.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教师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参与论文评选活动。
附件1:2019年瑞安市中小学(学前)教师评选论文封面
附件2:2019年瑞安市中小学(学前)教师评选论文推荐清单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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