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最爱收礼是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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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最爱收礼是金条正方集团涉嫌受贿案 |
分类: 反腐大案 |
文/金步焕
2013年8月15日,浙江省金华市原副市长朱福林涉嫌受贿案在浙江丽水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在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1580余万元。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0至2012年,朱福林先后利用担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局长、兰溪市委书记、金华市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在土地开发、人事安排、企业环评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现时,他利用房产交易、“炒房”、投资收益等名义收受徐某某等十四人所送人民币1490余万元、欧元3000元、汽车一辆、金条三根。http://s16/mw690/a0d23a04gx6CxE6bD9Z4f&690
热心“炒房” 贿金丰厚
1959年11月,朱福林出生在浙江义乌,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入党,曾任解放军基建工程兵026部队战士、干部。后转入河北师范大学做研究生处干部,地理系讲师、副教授。
在金华开发区管委会成立后,朱福林历任金华市开发区副总工程师,金华市城建委副主任,金华市国土管理规划局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等职。后又担任金华市婺城区委副书记、婺城区长和金华兰溪市委书记。
2008年,朱福林调任金华市副市长,负责分管城建规划和国土等部门。
2012年8月下旬,朱福林被浙江省纪委带走调查,其妻和小舅子也同时被带走,原因是内部举报。“朱福林被调查疑与金华正方集团有牵扯,在朱福林之前,正方集团有关负责人已被带走,可能是当年正方集团在婺城区上林院项目拿地时,朱福林提供便利并受贿。”知情人士透露。
据资料显示,正方集团的前身是金华市交通局下属的路桥公司,2000年改制成股份制民营公司,形成了路桥建筑、汽车电子和房地产三大产业,有员工600多人。
2004年左右,正方集团涉足房地产行业,当时金华婺城区将区政府办公楼搬到白龙桥附近,并以新区政府为依托,开展新城区的扩张建设。正方集团依靠本地优势,设立正方置业公司,参与新城房地产开发建设。2007年5月,经过3年建设,正方置业的第一个楼盘“蓝湾国际花园”投放市场,并一炮打响,被誉为婺城新区标杆楼盘。
2010年3月,正方置业跨过婺江,到金华婺城区北部再度购入181亩土地,打造金华顶级楼盘蓝湾上林院。上林院可谓金华近年来最大的豪宅项目,位于金华城北尖峰山下,附近有浙江师范大学等院校,项目利用自然坡地开发别墅,种植9000多株成年树木,打造园林式社区。
正方集团是金华市著名企业,也是浙江省民营经济研究示范基地,并多年被金融机构评为3A信用企业。
公开举报朱福林的是当地车头村的村民。早年,金华市婺城区以几十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征用了车头村的土地,后分出一块给金华正方集团做豪宅开发,引起了村民的不满。从2010年起,车头村一些村民就针对“上林院”项目地块的土地出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各级纪委反映。
为阻止施工,车头村村民甚至成立了“指挥部”来阻挠施工,实际上也占领着“上林院”的项目工地。为此,金华正方集团和政府多次与村民协商,希望能协调此事。
2011年11月,正方集团以帮助车头村办妥一块52亩的土地证,作为车头村集体资产保留开发,才最终与车头村村民达成和解。车头村村民代表也答应,在土地使用证办到车头村集体名下后,上林院项目才能开工建设。
如今,一些车头村村民甚至认为,是他们的持续举报,“扳倒了”朱福林。
检方在庭审中的指控也佐证,当年,正方集团在婺城区“上林院”项目拿地时,朱福林提供便利并收受巨额贿赂。
知识分子出身的朱福林,在收受贿赂时,也颇有“技术含量”。在他受贿的款项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是通过“炒房”来“包装”的。具体地说,就是向他曾经帮过忙的房产公司低价买房,然后高价卖出,以此获得高额利润。
检察机关发现,朱福林为正方集团帮忙不是没有“白帮”,而是有个人收益的。
2008年下半年,正方集团董事长徐某陪朱福林一行赴欧洲考察,某天夜晚,徐某在意大利某宾馆送给朱福林欧元3千元。
2009年11月,徐某应朱福林要求,以其公司名义购买马自达6轿车一辆送给朱无偿使用,并承担汽油、保险等相关费用,购车款及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
2009年底,徐某以让朱福林“炒卖”其公司开发的蓝湾国际高层公寓房屋的形式,送给朱人民币26万元。
2010年12月,徐某应朱福林要求,其公司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朱福林早先在金华某处购下的店铺一间,成交价超过市场价34万余元。
借助“炒卖”房产的名义向有求于己的房产商获取钱财,是朱福林最为欣赏的同种手法。当然,他不会只用于正方集团一家。
以投资为名 以金银为报
朱福林捞钱的另一手法是“投资”。而投资的对象,恰恰是有求于他的企业;投资所得到的回报,恰恰就是出租权力所得。
2009年,朱福林为金华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解决房地产项目拆迁遗留等事项上说了话,使该公司的房产项目顺利开发。当年11月至次年8月,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为表示感谢,与朱福林商量了一个好办法:让朱到他们公司“投资”,并保证给予“高额回报”。经过一番假模假样的折腾,徐某先后送给朱福林200万元的“投资收益”。
2008年,朱福林为浙江XX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办理土地证等事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2011年底至2012年7月,该公司法人黄某为表示感谢并希望以后继续得到朱的帮助,以让朱福林“投资”该公司开发的某公寓楼的名义,先后送给朱福林101万元。
朱福林玩“投资”的另一种手法是所谓的“股份转让”。
将股份“转让”给朱福林的是金华市某市场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为金华市专业从事房地产、商业市场开发、管理及租赁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2010年起,计划在当地投资7.1亿元开发建造大型装饰新城。该市场占地897亩,总建筑面积近60万平方米,为大型综合市场建设项目。涉及内容包括石材加工交易、陶瓷卫浴交易、管材家居交易、板材油漆交易、机电调剂交易等,属建材综合性市场。所有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浙中乃至华东规模最大的建材物流仓储集散中心之一。
由于该项目的启动和开支获得了朱福林的大力支持,公司法人李某某出手大方,频频向朱福林送上大礼。据双方交代,在2010年、2011年和2012年春节,李某某分别送给朱福林人民币1万元,共计3万元;2012年上半年,李某在确定一个月后将转让自有股份并可获得巨大收益的情况下,以将“股份转让”给朱福林的形式,送给朱330万元。
从公诉机关对朱福林的指控可以发现,朱福林的一笔笔受贿当中,有些被披上了“投资”的外衣,而另一些,则仅仅把“投资”当做一种口头戏言,甚至完全就是权力“投资”、权力寻租,他所收到的全部是真金白银的高额“回报”。
最爱帮人找工作最爱收礼是金条
朱福林案与其他领导干部相比,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特别爱帮人找工作、安排工作,而这些请他帮助找工作的人,大多是与他熟悉的基层领导,或者是有求于他的企业家。这些企业家和基层领导,在请他帮助支持某些建设项目并给送上大额礼金后建立了密切的私人关系,于是,他们进一步向他求助,请他帮助解决自己子女、亲属的工作问题。当然,在解决了工作问题后,他们同样不会让朱福林吃亏。这一点,双方都心领神会。
2009年至2010年,朱福林为金华市某建筑公司老板翁某的女儿安排了工作,为此朱福林先后获得翁送的现金24万元。其实,这位翁老板是金华当地的一只“老泥鳅”,多年前就曾经将一些领导干部拉下水,可以说是上过检察机关的“黑名单”的。
无独有偶。某企业老板李某在让朱福林帮助自己揽下金华二百土石方项目的同时,也曾让朱福林为自己的女儿安排工作,李某为此付出的代价是40万元人民币。精通人情往来和行贿之道的李某,在给朱福林送钱的办法上,还钻研出了一个“散步行贿法”:
2010年6月的一天傍晚,李某打电话给朱福林,朱正好吃过晚饭,于是李某在楼下等朱,两人一起在江边散步谈心。散步结束后,朱福林准备上楼回家休息,李某则从其车内取出一只内装20万元的袋子,送给朱福林。
两个月后的8月,正是炎炎仲夏。李某再次打电话给朱福林,约他在楼下散步。尽管天气很热,但朱福林一听说“散步”,马上心领神会,顾不得天气热,马上答应了。和上次一样,两人散步结束后,李某依法炮制,又从其车内取出一只内装20万元的袋子塞给朱福林,朱福林照例笑纳。
除了喜欢给人安排工作从中获利外,朱福林似乎对金条情有独钟。而让他喜欢上金条的,则是他的一位老部下,位于金华开发区的某乡党委书记郭某。
2011年,郭某为其乡所管辖的第三期海塘地块土地拆迁安置、出让金优惠等方面工作求朱福林帮助,同时,他还公私兼顾,把自己儿子工作调动的事,也一并委托给朱去办理。
为了表示感谢和继续求得帮助,2011年10月到12月,郭某在杭州某会所送给朱福林重666克“金华金”金条两根(价值共计47万余元)。
其实,早在郭某之前,已经有人先他一步掌握了朱福林的爱好,给他送过金条。
在朱福林的老家义乌和他曾经任职过的兰溪、婺城等地,也有不少人对他“出事”表示惋惜,朱出身农家,当过兵,又当过大学副教授,为人和气,从政后,甚至还有人称他为“朱老师”的。
在2012年底举行的金华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上,透露了朱福林严重违纪的事实,并希望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
2013年7月9日,新上任的金华市委书记徐加爱特地讲到朱福林案件的教训,他说:“我们是给人民办事的,而不是为自己牟私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