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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
(2022-05-09 20:25:13)
标签:
武汉律师
盈科专家律师
杂谈
刑事律师
司法解释认为,司法解释同样存在溯及力问题,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司法解释的适用,应适用裁判时的司法解释。具体分三种情形解决:
1、行为时没有司法解释,审理时具有司法解释的,应当适用司法解释。
2、旧的司法解释规定某种行为不构成犯罪,新的司法解释将该行为解释为犯罪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3、旧的司法解释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新的司法解释将该行为解释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在新的司法解释颁布之前实施该行为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不成立犯罪,因为该行为并未违反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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