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

(2022-05-09 20:25:13)
标签:

武汉律师

盈科专家律师

杂谈

刑事律师

    司法解释认为,司法解释同样存在溯及力问题,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司法解释的适用,应适用裁判时的司法解释。具体分三种情形解决:
    1、行为时没有司法解释,审理时具有司法解释的,应当适用司法解释。
    2、旧的司法解释规定某种行为不构成犯罪,新的司法解释将该行为解释为犯罪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
    3、旧的司法解释规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新的司法解释将该行为解释为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在新的司法解释颁布之前实施该行为的,适用新的司法解释,不成立犯罪,因为该行为并未违反刑法。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