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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武汉刑事律师

(2022-03-18 11:59:54)
标签:

戴涛律师

武汉律师

刑事律师

盈科专家律师

分类: 刑事之重大犯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
    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客观要件: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处罚措施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假冒注册商标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律师 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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