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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罪的立案与处罚?武汉刑事律师

(2018-06-04 13:30:34)
标签:

武汉律师

刑事律师

戴涛律师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一、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给消费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利用广告做虚假宣传的;

4、造成人身伤残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虚假广告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律师  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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