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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武汉刑事律师

(2018-05-21 08:49:28)
标签:

武汉律师

刑事律师

戴涛律师

分类: 刑事之重大犯罪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是故意。

 

  不报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律师 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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