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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追缴欠税罪的辩护要注意什么?武汉刑事律师

(2018-04-30 11:15:29)
标签:

武汉律师

刑事律师

戴涛律师

分类: 刑事之经济犯罪

    本罪的特征是: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制度和国家的财产所有权;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

1、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2、采取隐瞒或者转移财产的手段;

3、致国家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所欠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具有纳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个体承包户、租赁经营户、个人合伙企业等特殊主体,不具备纳税义务人资格的不构成本罪;

四、本罪的犯罪主观表现为明知自己有补缴所欠缴税款的义务,为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故意隐瞒、转移财产,过失不构成本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律师   戴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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