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侮辱尸体罪的认定及其处罚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2014-06-13 11: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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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涛律师盗窃、侮辱尸体罪刑事辩护刑事普通犯罪武汉律师 |
分类: 刑事之重大犯罪 |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指窃取尸体,或者对尸体进行侮辱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公众对尸体的虔敬感情。
尸体,是指已经死亡的人的身体的全部或者一部分。
孕妇腹中的死亡胎儿,即使具有人的形体,也不是尸体;骨灰不是尸体。
盗窃尸体的一部分的,也可能成立本罪。例如,在空难事故中,死者的尸体只有一部分,行为人窃取该部分尸体的,也成立本罪。
根据刑法第
以书面、文字等方式侮辱死者名誉的,不成立本罪;依法对尸体进行解剖、检查等行为,死者家属或者其他有处理权限的人依照风俗习惯处理尸体的行为,不成立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