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什么是环境监管失职罪?   武汉刑事辩护

(2014-05-27 12:30:32)
标签:

武汉律师

刑事辩护

戴涛律师

职务犯罪

文化

分类: 刑事之职务犯罪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机关的监督管理活动和国家对保护环境防治污染的管理制度。或者是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国家执法人员的勤政性及权力行为的正当性。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是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本罪的主观上是过失,也不能排除放任的间接故意的存在。

 

环境监管失职罪法律咨询:武汉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 戴涛律师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